为做好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选拔工作,根据《陕西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推免申请认定期间无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申请期间无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英语专业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成绩≥60分),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前30%(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二、综合考核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创新素质
1.课程成绩
以本科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课程成绩=申请人平均学分绩点/参评最高平均学分绩点*80
2.创新素质
创新素质包括科研成果(论文/专利)和竞赛获奖,每位申请人按5项积分,具体参照《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进行计算。
创新素质=申请人创新素质积分/参评最高创新素质积分*20
(1)考核认定办法
学院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申请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要明确给出审核、鉴定、答辩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学院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果公开公示。
(2)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奖的以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得重复计算。
(3)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须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获得证书或正式见刊发表。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人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
(4)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发明专利等相关材料均应提交原件,否则不予积分。
(5)获奖等级的认定以加盖公章的文件材料为准。
3.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4.对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培养潜质的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申请人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9日11:00前(纸质和电子版)。
2.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以下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所有纸质材料扫描):
(1)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签名处手写,电子版打印签名后扫描);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注册章齐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成绩单由学院教务科出具);
(4)提供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无证书者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5)获奖、专利、论文等证明材料以及附件2《文化与教育学院学生创新成果统计表》(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统计)。
注意事项:1.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排序、装透明文件袋:标明学号、姓名及联系方式推免类别,在规定日期前由本人提交至人文楼A103。
2.电子版材料上述1~5项所有材料按顺序编号、打包压缩以“2025推免-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文件及标题发送至76902895@qq.com。
3.9月9日12:00前加入文化与教育学院推免QQ群(群号:319845442,提交申请的同学以姓名申请入群)。
四、创新成果考核安排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学院另行确定。
五、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赵蕾 罗云
副组长:李稳敏 蔡国敏
成员:杨晓 李海亭 周小军 张红 陈东颖
六、注意事项
1.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有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3.学校推免工作后续时间安排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4.其他未尽事项以学校推免工作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办公地点:人文楼A103,电话:029-86132807。
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文化与教育学院学生创新成果统计表
文化与教育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