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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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教育教育学院人文艺术教育中心章程

2023年10月29日 13:37  点击:[]

    宗旨

文化与教育学院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秉持“专业素质与非专业素质并重,艺术与生活同行”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感情,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机构简介

人文艺术教育中心隶属于陕西科技大学文化与教育学院中心聘任校内艺术专业教师、校外有关专家兼任中心教师,开设涵盖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与摄影、艺术美学以及艺术实践等非专业素质课程,以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鉴赏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机构设置

文化与教育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主任:李明富

常务副主任:蔡国敏

职能

(1)面向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开设非专业素质选修课

(2)积极开展高品位校园文艺活动,承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3)组织开展人文素质及公共艺术类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每月举办一次艺术讲座艺术活动,努力营造让师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校园艺术氛围;

(4)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院艺术类学生社团的活动

(5)培养绘画、书法、摄影、文艺等方面的大学生爱好者。

本章程由文化与教育学院艺术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陕西科技大学文化与教育学院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请参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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