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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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教育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实施细则

2024年04月19日 10:18  点击:[]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实施细则》(陕科大校研〔2023〕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而未能授予学位者,可以以毕业形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要求 

1.学习年限和学分要求

1)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其中2019、2020、2021级教育硕士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2)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与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满足毕业基本要求,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2.研究成果基本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主题赛事、“互联网+、“挑战杯”、“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省部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2)授权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3)参与制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法律条款,或撰写研究报告、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并获得县区级以上党政部门(含县区及以上事业单 位)采纳或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或参加专业实践过程中完成的研究项目或阶段任务为实践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效益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取得与本专业学位类别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翻译硕士须获得CATTI二级口笔译证书)。

5)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不含增刊)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

3.论文要求

完成研究生毕业论文,论文工作量和字数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当,且符合陕西科技大学学位论文规范。

二、 毕业答辩程序

1.申请与审查

申请人填写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由研究生院对其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学院负责组织毕业论文的格式审查及学术行为检测工作,具 体要求参见《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陕西科技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毕业论文送审

评审人由不少于3名具有相同或相关学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为硕士生导师)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论文送审方式为盲审。评审结果的处理参照《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办法》执行。

3.毕业论文答辩

专家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学院且通过后,申请人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审批书》,经学院院长签字审批后,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相同或相关学科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原则上应为硕士生导师)的专家,其中校外(院外)专家至少1名。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同时指定答辩秘1名,申请人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2/3以上委员投票同意答辩人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认定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否则,为未通过毕业 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完毕后,申请人将毕业答辩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毕业名单,学

校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三、其他说明

1.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研究生可累计申请2次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答辩与学位论文答辩合并进行时计算为1次。

2.已获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位证书者,硕士毕业生可在一年内再申请一次硕士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3.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参考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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